烟台市环境艺术管理办公室信息公开备案
发布日期:2017-12-07浏览次数:字号:[ ]

 

 

 

 

 

 

单 位 名 称

烟台市环境艺术管理办公室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受市城管局委托,负责对市区环境艺术作品设置、户外广告、宣传牌、指示牌、灯光亮化工程、临街营业门面的装饰、装

潢等的审查、报批和管理。

住      所

烟台市芝罘区环山路88号

法定代表人

周玉魁

经 费 来 源

全额拨款

开 办 资 金

人民币4.70万元

举 办 单 位

烟台市城市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70600495189633P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