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烟台市户外广告和 牌匾标识设置管理办法〉开展户外广告 综合整治的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18浏览次数:字号:[ ]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烟台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管理办法〉开展户外广告综合整治的方案》的通知 

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牟平区、招远市城市管理局,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发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高新区建设环保局,蓬莱市、龙口市、莱州市、栖霞市、莱阳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长岛县市政市容管理局,市城管执法支队、环艺办,局有关科室:

《烟台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印发,将于2017年6月1日正式实施。现将《贯彻落实〈烟台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管理办法〉开展户外广告综合整治的方案》印发给你们,希望你们按照《方案》内容和要求,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认真抓好户外广告综合整治,全面提升户外广告管理水平。

 

贯彻落实《烟台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管理办法》开展户外广告综合整治的方案

根据市政府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烟台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管理办法》,全面提升户外广告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全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一二三四五”的发展目标,按照“市区户外广告数量减少50%”的总要求,彻底解决我市户外广告“数量多、档次低、视觉效果差”等突出问题,实现户外广告“突出烟台特色,力求减量化、规范化、精品化”的管理目标。

二、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配套出台相关技术规范和详细规划。

1.编制《烟台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技术规范》。以《办法》为基础,将相关条款进一步量化、细化,形成图文并茂、事例鲜明、与《办法》相配套的技术规范,使《办法》在指导户外广告综合整治和规范管理等方面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

责任单位:市环艺办。完成时限:6月底前。

2.编制南大街和各县市区户外广告管理详细规划。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个县市区都要编制本辖区的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详细规划,详细规划要在严格落实《办法》要求的基础上,突出本地特色文化和历史风貌。南大街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详细规划由市环艺办负责编制。

责任单位:市环艺办,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

完成时限:11月底前。

(二)开展《办法》学习培训。

结合《办法》和《技术规范》,组织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和具体负责户外广告管理的单位(科室)集中开展一次学习培训,使相关人员尽快掌握《办法》的主要精神,正确领会和理解相关条款,确保《办法》更好地得到贯彻落实,用《办法》指导户外广告管理的方方面面。

责任单位:局执法科、市容科,市环艺办,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

完成时限:7月底前。

(三)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

1.集中打造户外广告整治示范街(路)。市环艺办要带头把南大街打造成户外广告整治的示范街,为各县市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树立标杆和榜样。各县市区要选择辖区内2-3条重要道路或区域,通过综合整治打造符合本县市区特色的户外广告整治示范街(路)或示范区域。

责任单位:局执法科、市容科,市城管局执法支队、环艺办,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

完成时限:11月底前。

2.开展户外广告综合整治。一是严禁审批新设的商业户外广告。2017年,市区两级城市管理和公路管理部门要严把审批关口,停止审批一切新设的商业户外广告。二是坚决拆除违章设置的户外广告。违章设置是造成户外广告“过多过乱”的重要原因,对未经审批、违章设置的户外广告要坚决予以拆除,绝不姑息迁就。三是全面排查清理到期的户外广告。对以往审批过但已经到期的户外广告,要严格按照新出台的《办法》进行整治。不符合《办法》要求的,应予以拆除;符合《办法》要求的,可按照高标准进行改造提升后再续批,加快辖区内户外广告提档升级。

责任单位:局执法科、市容科,市城管局执法支队、环艺办,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

完成时限:11月底前。

3.召开户外广告整治现场观摩会。年内组织召开一次户外广告综合整治现场观摩会,重点展示示范街(路)整治成果,部署下一步整治任务,带动户外广告综合整治活动扎实深入开展。现场观摩会可结合《办法》培训同时进行。

责任单位:局执法科、市容科,市城管局执法支队、环艺办,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

完成时限:7月底前。

(四)建立户外广告长效管理机制。

1.全面摸底,建立户外广告备案制度。各县市区要对辖区内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普查,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分类造册报市城管局备案。对于户外广告因新审批、审批到期以及其它原因造成的变化,要定期向市城管局书面报告。户外广告备案制度,将成为市城管局对各县市区考核的重要依据。

2.严格奖惩,建立户外广告考核机制。市城管局将于年底前制订出科学详细、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从2018年开始对各县市区户外广告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办法要对考核成绩的运用、奖惩措施等做出明确规定,使考核工作真正成为促进户外广告“减量化、规范化、精品化”管理的有效手段。

3.积极探索,建立户外广告监管平台。利用现有数字化城管平台,将户外广告信息全部纳入数字监管平台,从而实现网格化管理体系;或者利用专门的户外广告管理软件,实现全市联网的户外广告管理平台,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实现全市户外广告的动态管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城管局成立户外广告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容科。各级各部门和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建立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相关单位具体负责的工作班子,统筹协调推进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各县市区的具体整治方案和安排请于6月9日前报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151737)。

(二)提高整治成效。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借鉴芝罘区、烟台开发区户外广告整治的经验做法,协调有关单位齐抓共管,通过市场化运作模式聘请专业队伍进行拆除,提高整治效果和管理水平,切实达到年内户外广告数量减少50%的目标。

(三)营造浓厚氛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编发整治简报,总结交流经验,通报问题不足,并及时将整治工作进展报送市政府。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媒体宣传、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提高广大市民对户外广告综合整治重要性的认识,对违章设置、管理不力、整治不到位、影响市容形象等问题及时予以曝光,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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