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烟台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2-05-20浏览次数:字号:[ ]

一、政策背景

为加快推进全域海绵城市建设,规范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决策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5号文件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5号)。

三、出台目的

《烟台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解决了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规章制度处于空白状态、建设过程中缺乏必要指导标准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我市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各部门职责分工,明确相关流程和标准,强化监督管理,为抓好海绵城市建设落实提供了政策依据。

四、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六章三十四条分总则、规划和设计管理、建设和质量管理、运营和维护管理、考核评价和附则:

第一章总则。明确总体要求、适用范围,有关市直部门、区市政府(管委)工作职责,提出创新建设运营模式,坚持市场化导向等工作方向。

第二章规划和设计管理。明确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专项规划与各专业规划衔接,规划指标的确定;将海绵城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纳入城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在项目各环节采购,“一书两证”办理、可研、初设、施工图设计及审查等审批环节的管控要求。

第三章建设和质量管理。明确海绵城市建设质量监督管理、验收备案要求等内容;将海绵城市施工图审查文件纳入建设项目排水设施报接材料。

第四章运营和维护管理。明确海绵城市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监督管理等内容。

第五章考核评价。包括考核机制、宣传培训、激励政策、日常监管等。

第六章附则。确定施行时间,自印发施行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五、文件的解读部门及联系电话

解读部门:烟台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侯亚杰

联系电话:0535-615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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