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非居民建筑管道燃气报装服务
发布日期:2026-07-20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办理依据

《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二)办理条件

1.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

2.申请安装管道燃气的建筑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规定的用气条件。

(三)申请材料

1.管道燃气报装申请表(加盖公章);

2.图纸(总平面蓝图,审批的管网综合图复印件,室内布置图);

规划许可证信息无法通过网络共享获取的,还需提供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图纸均需提供电子版,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四)环节和流程

1.用户申请;

2.制定方案(现场勘察,协商供气方案);

3.开阀供气(开阀,计量装置前管道设施置换通气)。

(五)承诺完成时限

1. 用户申请(0.5个工作日);

2. 制定方案(4个工作日);

3. 开阀供气(1.5个工作日)。

备注: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不包括设计、合同签订、施工、办理相关行政审批等供气企业无法控制时间。

(六)办理成本

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费根据工程预决算核定。

(七)收费依据

山东省工程量定额标准。

(八)办理地点

1、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公用事业服务窗口,地址:莱山区银海路46号,联系电话6630779。

2、烟台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办理地点:

(1)芝罘区、开发区、莱山区、高新区报装业务办理地点:烟台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地址:烟台市化工路200号,联系电话:6802643。

(2)福山区报装业务办理地点:烟台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福山服务中心市场科,地址:福山区汇福街131-1号,联系电话: 6357866。

(3)牟平区报装业务办理地点:烟台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牟平服务中心市场科,地址:牟平区武五路529号,联系电话:4281666。

(九)咨询电话

1、企业咨询电话95158。

2、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公用事业服务窗口,联系电话6630779。

(十)流程图

(十一)有关说明

本服务事项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和工作实际,予以实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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