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住宅管道燃气报装服务
发布日期:2026-08-18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办理依据

《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二)办理条件

1.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

2.申请安装管道燃气的住宅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规定的用气条件。

(三)申请材料

1.管道燃气报装申请表(加盖公章);

2.图纸(审批的管网综合图复印件及电子版,总平面图复印件及电子版,建筑、给排水、配电、供暖标准层图纸及电子版,道路平面图、纵断图复印件及电子版);

规划许可证信息无法通过网络共享获取的,需提供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四)环节和流程

1.用户申请;

2.制定方案(现场勘察,协商供气方案);

3.开阀供气(开阀,计量装置前管道设施置换通气)。

(五)承诺完成时限

1. 用户申请(0.5个工作日);

2. 制定方案(4个工作日);

3.开阀供气(1.5个工作日)。

备注: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不包括设计、合同签订、施工、办理相关行政审批等供气企业无法控制的时间。

(六)办理成本

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烟政办发〔2025〕11号文件执行。

2.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费

序号

项目类型

单户安装费(元/户)

备注

1

3层及以下

按设计图根据山东省工程量定额标准确定

新建住宅

2

4-6层

3450

新建住宅

3

7-18层

2620

新建住宅

4

19层及以上

2400

新建住宅

5

楼房老户及零散户

3232

已建住宅

6

别墅及平房

按设计图根据山东省工程量定额标准确定

新建住宅/已建住宅

 

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费适用范围

1、芝罘区、开发区、莱山区、高新区、福山区、牟平区城镇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已建居民住宅项目;涵盖商品房、安置房、老旧小区改造新增燃气用户等所有民用户类型。

2、新建住宅项目燃气工程安装费中不含燃气报警器、波纹管、自闭阀等设施费用。

 3. 仅限用地规划红线内燃气管道及配套设施安装费用,不含红线外市政管网配套费、燃气销售气价。

(七)收费依据

烟政办发〔2025〕11 号文件(2026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山东省工程量定额标准。

(八)办理地点

1、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公用事业服务窗口,地址:莱山区银海路46号,联系电话6630779。

2、烟台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办理地点:

1)芝罘区、开发区、莱山区、高新区报装业务办理地点:烟台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地址:烟台市化工路200号,联系电话:6802643。

2)福山区报装业务办理地点:烟台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福山服务中心市场科,地址:福山区汇福街131-1号,联系电话: 6333788。

3)牟平区报装业务办理地点:烟台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牟平服务中心市场科,地址:牟平区武五路529号,联系电话: 4281666。

(九)咨询电话

1、企业咨询电话95158。

2、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公用事业服务窗口,联系电话6630779。

(十)流程图

 

     (十一)有关说明

本服务事项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和工作实际,予以实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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