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城市管理局内设机构及职能 |
发布日期:2023-08-10 | 浏览次数: | 字号:[ 大 中 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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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名称 | 办公室 | 办公电话 | 6151712 | 科室职能 | 负责文电、档案、信息、政务公开、媒体宣传、信访、会务、督办、机要、保密、综合性文稿起草、后勤服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 科室名称 | 人事科 | 办公电话 | 6151761 | 科室职能 |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民兵预备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 科室名称 | 财务科(挂招商科牌子) | 办公电话 | 6151716 | 科室职能 | 参与编制城市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研究提出城市维护建设费及有关专项经费的使用计划,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公用事业价格和收费标准。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行业统计工作。组织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有关招商工作。 | 科室名称 | 市容环境管理科 | 办公电话 | 6151737 | 科室职能 | 参与市容环境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拟订市容环境管理目标并组织实施。组织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城市环境卫生、生活垃圾转运处理、园林绿化和城市环境艺术工作。负责占用园林、绿地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的有关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和指导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 科室名称 | 市政设施与安全管理科 | 办公电话 | 6151719 | 科室职能 | 拟订城市市政设施发展规划、计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城市市政设施养护工作。负责挖掘城市道路的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市区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工作。负责市政公共广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或参与市政公用事业重点工程建设和交接验收。指导、监督管理生活垃圾处理场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运行。组织城区的防汛工作。负责直管市政公用事业设施安全的监督管理和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处理相关安全事故。制定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方面的科技规划,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研究、攻关和技术推广。 | 科室名称 | 公用事业管理科 | 办公电话 | 6151718 | 科室职能 |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拟订城市公用事业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公用事业服务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研究提出城市供水、燃气、热力发展规划、计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供水、燃气、热力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共供水水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城市节约用水、中水回用等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城市、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的创建及城市非常规水利用的推广应用工作。 | 科室名称 | 法制与执法监察科 | 办公电话 | 6151717 | 科室职能 | 负责城市管理和公用事业重要课题的调查研究,组织起草城市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城市管理方面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管理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监督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 | 科室名称 | 工程建设科 | 办公电话 | 6151705 | 科室职能 | 负责组织编制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直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采购、竣工验收和工程决算。监管直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负责直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的组织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负责直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资料档案和技术档案的收集、管理和移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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