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辛安河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25浏览次数:字号:[ ]

辛安河污水厂处理莱山东北片区、高新区和牟平老城区的污水,汇水面积103.6km2,规划用地以居住、工业用地为主。本项目规划三期工程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10万m3/d,污水处理采用“AAO+高效沉淀池+纤维束滤池+臭氧氧化工艺”主体工艺。本工程配套管网包括生态补水管道及再生水工业用水管道。生态补水管包括(1)新建生态补水管输送5万吨/日去逛荡河上游,此管道连接目前已有的科技大道南侧管道,并对此管道进行修复。(2)铺设生态补水管道输送5万吨/日送往小鱼鸟河生态补水,管道起点为辛安河污水处理厂,终点为崔山大街与西郊路交叉口处现状原水管道。(3)三期工程中计划对再生水工业用水管道进行修建和完善,一是建设至牟平区亿通热电附近的再生水供水管线,为热电厂和周边印染厂提供再生水;二是建设至高新区经六路和纬五路交叉口的再生水供水管线,为周边印染厂提供再生水。

拟建工程位于烟台高新区西谭家泊村北现状污水处理厂南侧空地,海河西路以南,航天路以北,辛安河健康主题公园以东合围区域内。

该项目已经取得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复,批复文号:烟审批投[2020]109号。

(一)该项目委托烟台云沣生态环境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目前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4 号)要求,发布第二次公示信息。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辛安河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pdf:预览 下载

(二)调查对象主要是直接受到影响的人或直接受到影响的单位团体,主要为建设项目周边的固定居住人群、工作人员等。

(三)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网址: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以寄信、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

   (五)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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